一、公布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
根據《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qū)區(qū)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相關要求,2023年新北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專業(yè)技能測試工作已經結束。相關考生可憑身份證號查詢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成績查詢入口:http://www.yning.net/wjjy2301/cjcx2/default.asp
二、關于資格復審事宜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均合格人員中,根據權重(筆試成績占3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70%)計算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前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
經初步審核,下列60名考生(附件1)符合要求,進入資格復審程序。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時間:2023年2月22日下午1:00—4:00
2.地點:常州市新北區(qū)實驗中學(晉陵北路58號)體育館一樓報告廳
(三)資格復審具體事宜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qū)區(qū)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表》(附件2, 下載并打印,填好完整信息)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審核人員核驗材料原件后留存復印件(復印件按以下順序排列并裝訂):
(1)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yè)生: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須學校蓋章)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須學校蓋章)、教師資格證(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承諾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等;
(2)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yè)生: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承諾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等;
(3)其他人員: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4)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2023年1月11日前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2.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者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導致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請報考人員在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公布后,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lián)系者視為自動放棄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
3.本次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不得委托他人代審。
4.原則上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
5.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xiàn)場繳納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費100元現(xiàn)金(棄權考生概不退費)。
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安排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請關注新北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pub.xbedu.net/),及時了解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
四、其他事項
1.如因特殊原因導致資格復審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延期,將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另行通知。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將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站發(fā)布。
3.咨詢電話:0519-85177992,0519-85127371。
常州國家高新區(qū)(新北區(qū))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qū)教育局區(qū)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資格復審名單.
附件2.2023年常州市新北區(qū)區(qū)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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