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街道各項服務管理工作,我街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雇員(協(xié)管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shù)、范圍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shù)
招聘雇員(協(xié)管員)6名,主要從事公共服務輔助、行政執(zhí)法輔助工作,具體工作崗位由街道統(tǒng)籌安排。
(二)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及保密意識,吃苦耐勞,愛崗敬業(yè),服從工作安排,無違法犯罪和違紀記錄;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安全工程、消防等相關專業(yè)和持有C1及以上駕駛證的優(yōu)先聘用;
(三)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82年2月14日后出生);
(四)熟悉電腦操作,具備較好的溝通協(xié)調、文字寫作、檔案管理能力,能適應節(jié)假日上班、夜間巡查、外勤和不定時工作的要求;
(五)以下情況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有參加邪教組織經歷的;
4.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15日至2月17日上午9:30—11:30時,下午14:30-17:00時。
2、報名地點:琶洲街道辦事處5樓505室(海珠區(qū)新港東路86號),聯(lián)系電話:020-89115214。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學歷(位)證書等有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填寫《琶洲街道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并附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張,健康承諾書(附件2)。
4、資格審查: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查方可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
(二)筆試、面試
1、筆試形式: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的知識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2、面試形式:按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設定比例,可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行。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分數(shù)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
3、考試成績按筆試與面試4:6的比例計算總得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4、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在廣州市內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醫(yī)院建議復查的應聘者,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本單位可根據(jù)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與聘用
主要考察擬招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經考察,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組織考察和體檢不合格者,可依次遞補。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廣州市海珠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zhu.gov.cn)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雇員(協(xié)管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崗位和待遇
待遇標準按區(qū)、街編外人員管理有關文件執(zhí)行。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注意事項
(一)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筆試、面試、體檢資格。
(二)由于應聘者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有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應聘者進入考場前須按照有關防控要求進行測溫。所有考生應規(guī)范佩戴N95/KN95口罩,在考點期間(除核驗身份時摘除口罩)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生如出現(xiàn)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配合接受相應安排。
琶洲街道辦事處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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