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22年新豐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經(jīng)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程序,吳華兵同志符合報考職位聘用條件,擬聘用為新豐縣應急處置中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予以公示。具體名單見附件。
在公示期內(nèi),個人或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新豐縣應急管理局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簽署或自報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映公示對象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公示時間:2023年2月7日--2月15日
聯(lián)系電話:0751-2287672
新豐縣應急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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